心跳 · 第 10/11 章

03:17

記錄者:許宛蓁 1,348 字 約 3 分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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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守了我二十年。她自己不知道。

守夜

我終於把母親抽屜裡那支舊手錶充上電。

螢幕亮起來的時候是琥珀色,比我的手錶舊,字體也粗。我隨手翻它的睡眠紀錄——然後我停住。

每天。凌晨三點十七分。起身,走動,回床。

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幾乎天天。最早能翻到的紀錄是六年前。六年來,她在同一個時間,起來,走一段,再回去。

我的手開始抖。我翻她的日記——她失智前最後寫的那幾頁,字跡還穩。最後一頁只有一句:

「孩子睡著後,我總會在夜裡醒來一次,去看看她,才能再睡。」

我把那句話讀了三遍。

六年。其實不止六年。日記裡寫的是「總會」——是從我小的時候。二十年了。我三十四歲。我開始怕自己隨時會沒的時候,我父親猝死那年——她已經守了我十幾年的夜了。

她每晚三點十七分起來,走到我門口,聽我,再回去。我以為是失智的夜間遊走。我把它記在筆記的另一頁,跟我的讀數分開。我記了那麼多天。我叫它「老症狀」。

她不是症狀。

她一直在守我。她白天已經不記得我叫什麼,夜裡卻走到我門口叫我的小名。她的身體記得。她的腦子忘了。

我抱著那支舊手錶,坐在床沿。我沒哭。我只是坐著。那個我白天已經認不得的母親,二十年來每夜用身體替我守著。而我這二十年,只顧著盯我自己的手腕。

我把愛交給身體保管

(母親)

醫生說,我會慢慢忘記。

我先忘了鑰匙放哪。然後忘了今天是幾號。然後忘了菜市場怎麼走。然後,我開始忘了她的臉。

她是我女兒。我叫得出「女兒」兩個字,叫不出她的名字。名字在我嘴邊,含著,散掉。我白天看著她,像看一個面善的陌生人。她對我笑,我也對她笑,可我不知道她在笑什麼。

我知道我會把她整個人忘掉。醫生說是幾年的事。

我怕。我怕我忘了她之後,她夜裡出事,沒有人起來看她。她父親就是那樣沒的——沒有人看著,就沒了。

我不能讓她也那樣。

可我腦子要壞了。我留不住她。我連她的臉都要留不住了。

於是我趁還記得的時候,把這件事交給身體。

我每夜在那個時間起來。我的腿自己動。我走到她門口,聽她呼吸。聽到了,我才能回去睡。我把它一遍一遍做,做到我的腿記住了,做到我的身體會在我腦子壞掉以後、自己起來、自己走過去。

我腦子會忘。我的腿不會。

我把愛交給身體保管。身體比腦子老實。身體不會失智。

我不知道我能守到什麼時候。可只要我的腿還會在那個時間動,我就還會走到她門口。她不用知道。我也不記得。我只知道——孩子睡著的時候,我得起來看一眼,才能再睡。

這是我最後還記得的事。

那天夜裡,我沒盯手錶。

我把舊手錶放在床頭,跟我的一起。我等。

三點十七分。走廊傳來拖鞋聲。

她來了。走到我門口。停住。

「阿蓁。」

她叫的是我從沒在白天聽她叫對的小名。

我下床。我開門。她站在門口,穿著那件舊睡衣,眼神是空的——白天那種空。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這裡。她不記得她每晚都來。

可她在這裡。

「媽。」我說。

她抬頭看我一下。她不認得我。她轉身,慢慢走回她的房間,拖鞋在木地板上,一下,一下。

我站在門口。我沒有記讀數。我沒有翻筆記。我沒有把這件事寫在另一頁、跟我的身體分開。

我終於懂了。我這本筆記,從第一頁起就記錯了——我一直以為我在監測自己,以為數字是我唯一能抓住的。可真正抓住我的,從來不是數字。是這雙拖鞋。是這個已經不記得我叫什麼、卻每夜走到我門口的人。

我走回床。我沒看手錶。我閉上眼。

充電座上那圈綠光還亮著。我不看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