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社 · 第 3/11 章

第十章·選擇

記錄者:孫怡婷 1,879 字 約 4 分鐘

第十章 · 選擇

案主是我

我翻開筆記本,紙張的乾澀感在指尖留下微弱的阻力。社辦的燈管嗡嗡作響,空氣中還殘留著白板粉的味道。桌面上只有我的左手和一支鋼筆,筆尖黏在紙上,留下淡淡的墨痕。

系統快完成了。七塊碎片收齊了。名字、臉、關係、呼吸、字跡、聲音、手。第八塊——記錄者的手——正在被收集。是我的手。

我試著彎我左手的小指。小指僵硬,彎不起來。我命令它彎。它不動。它不是我的。

我翻過手。指縫間——有東西在動。很輕。另一個意志,在我的指縫裡練習。它還沒完全掌握我的手。但它在練。每天進步一點。那抖動很輕,卻比呼吸還清晰。

我記得自己賴以為生的事是記錄。現在記錄要殺了我。「呦,好。」我輕聲說,是對自己的提醒。

這章沒有新的案主來社辦。案主是我。

我懂了死局。我繼續寫阿傑——我完成拼裝,系統完成,世界被它拼出來。而且我繼續寫,我自己(第八塊)就被收得更深。我會變成雅慧——被抹平到只剩守門人,等下一個記錄者接手。我停筆——我阻止拼裝。但我失去記錄者的身份。我不再是孫怡婷。而且阿傑——那個只靠我的筆才掛著的人——他本來就是我的字寫出來的。我停筆,他就散回字裡。

我盯著我的左手。又盯著筆記本裡阿傑那一行。那行字依舊保持著我上次寫的姿態,筆畫間仍有微微的抖動。我感覺到左手的皮膚比右手冷兩度,指尖的血液被抽走了一點。

「我不能停止。」我低聲說,語氣裡掩不住的顫抖。我再次嘗試彎小指,指尖仍舊僵硬,彎不出形狀。

我選不了。

寫,或停

我真的試了。我放下筆。

阿傑在我感知裡,開始變淡。他已經很淡了——隔著一層水。現在水變深了。他的輪廓在散,被淡淡的水霧覆蓋。我感覺他在消失——不是死,是徹底不存在。他的形狀在模糊,散回字裡。我必須寫,他才在。耳邊傳來時鐘滴答的節奏,與我的心跳不合拍。

我拿起筆。指尖感到冰冷。我寫一個字——他的名字。「阿傑。」第一個字落在紙上,他又清晰一點。那層水淺了一點。墨水的氣味在鼻腔裡擴散,帶著一絲淡淡的金屬味。

但我每寫一個字,我的左手就更不聽使喚一點。指縫裡那個意志,更穩了一點。它(拼裝)就更完整一步。我的左手指頭微微抽搐,被細小的線縛住,指尖的麻痺感加深。

我寫,保住他,毀了世界,也毀了我自己。我停,救了世界,殺了他——殺掉我親手寫出來的、唯一愛過我的人。

我以為相愛能破除悲劇。不能。但相愛讓我做不了一件事——我選不了虛無。我停不下筆。因為我停,他就散回他從來沒存在過的樣子。

我嘗試停下筆,手卻不聽指令。筆尖仍黏在紙面上。阿傑的形象在我感知裡再次變淡,水層再次上升。我握著筆。我哭不出來。我想起昨天我決定的事——以人的方式。一個念頭,慢慢升起。我還沒想清楚。但我知道,答案不在「寫」或「停」。答案在「寫什麼」。

我記得,所以他是真的

我找到第三條路。它是不完美的抵抗。我的手指在紙上移動,每寫一個字,我感覺自己在把某些人留在這裡。

我繼續寫。但我不再寫他的「在場」——不寫他今天有沒有來、他在做什麼、他能處理什麼。那些是我寫的設定,寫了就是創造,就完成它。

我寫他這個人。他自己的部分。

我寫他笑起來的樣子——他笑的時候,嘴角只動一邊。那不是我能寫出來的。我自己寫他的時候,我寫的是「會削鉛筆、會照顧我」。但他笑起來嘴角只動一邊——那是他自己長出來的。那笑容不是我想像的,是我曾見過的。

我寫他偷挑紅蘿蔔。我寫他調暗燈的那一次。我寫他留「今天早點回家」。我寫他教趙同學握橡皮擦、幫俊宏撿備審、幫若瑜關窗。我寫他知道自己快消失了,卻什麼都沒跟我說。我寫他選擇散開,不讓我變成罪人。

這些是他自己的。不是我寫的。我不是在創造他,我是在承認他真的活過。

我也寫別人。我寫哲彥原來的聲音——急促,結論處停住,聲音在最後一個字上停住,一個未完成的句點。那是哲彥自己的,在他失聲之前。我寫若瑜原來的臉——她還能照鏡子的時候,她笑起來會瞇起一邊眼睛,左眼微閉,右眼仍保持清亮。我寫雅慧學姐三年前的字跡——瘦長、俐落,字的間距均勻,沒有多餘的抖動,被換之前的那個她。

我的日誌,不再是拼裝的說明書。它是備份檔案。

我不能阻止替換。替換還在進行。系統沒被我擊敗。我的左手小指,還是彎不起來。我遲早會變成雅慧。但我能保留原件。被替換的人,至少在我這本筆記的某個地方,他們原來的樣子還在。

我翻開筆記本。我寫下他的名字。阿傑。然後我寫下他笑起來的樣子。他笑的時候,嘴角只動一邊。他已經不記得了。但我記得。所以他是真的。

我闔上筆記本。窗外的上課鐘響了,聲音穿過牆壁,清脆而遠。我要去上第三節課。我把筆記本放進書包。我的左手小指,還是彎不起來。但我用右手,握住了書包的背帶。走出社辦的門,我聽見腳步聲在走廊回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