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社 · 第 10/11 章

第八章·拼圖

記錄者:孫怡婷 2,581 字 約 6 分鐘

第八章 · 拼圖

它在收集人的身份

我翻開文學社的新筆記本,封面還帶著剛貼過的貼紙痕跡,紙張有點乾。筆尖觸碰紙面,輕微的阻力提醒我,每一次落筆都會留下痕跡。雅慧學姐站在桌邊,手裡握著三年前的舊筆記本,封皮已被磨得發白,邊緣微微翹起。

她把舊筆記本翻到中間的某頁,指給我看,語氣平淡卻帶著一點不易察覺的緊張。「看這裡。」她說,嘴角微微抖動。那頁寫著:「它在收集人的身份。一件一件收。」字跡是她現在的筆勢,但日期是三年前。字的墨色比旁邊淡了兩度,被時間磨蝕過。

我回頭翻我自己的日誌。我翻我記錄過的每一件 case——周允晨、陳同學、方同學、黃同學的室友、林同學、葉同學、趙同學。七個名字在我手裡的稿紙上排成一列。他們每一個,案發之前,都往我們的徵稿信箱投過稿。

他們投稿的時候,名字被寫進社刊草稿。社刊草稿是我整理的。被我記錄過。

我以為我在記錄這些案件。我是在——我選的。他們每一個,被我記下名字之後,才開始出事。

我的手停了。「呦,好。」我不自覺地低聲說。雅慧的眼睛掃過那行字,停留了三秒。她說:「你有沒有想過,名字被寫下後,會不會……」她的語句在空氣中斷了。她的手指在筆桿上轉了一圈。手指的溫度比平時冷了兩度。

我繼續翻。翻到日誌最前面——開學第一週。我寫的第一行。

不是「社辦日常」。是「阿傑」。

我翻開國中那本舊筆記本,封面磨得發白,紙張邊緣有細小的折痕。我翻到中間。阿傑。我國中寫的他。我寫過他的樣子、他削鉛筆的動作、他會說的話、他記得我討厭紅蘿蔔。我寫過他很多次。

我翻回文學社的新筆記本。開學第一週那一頁。我寫的日期。下面我寫的第一行,是「阿傑」。我把國中那個想像朋友,寫進了文學社。我寫:「阿傑今天也在。」

然後我翻阿傑所有的「在場」紀錄。每一次他出現——都是我在寫他的時候。我寫他削鉛筆,他就在削鉛筆。我寫他偷挑紅蘿蔔,他就在挑,桌上真的出現被挑過的紅蘿蔔皮。我寫他留紙條「今天早點回家」,那張紙條就出現在他的桌角。我寫他能處理,他就處理了黃同學。我寫他變薄,他就變薄——因為我在寫他的時候,把存在從我自己這裡,分給了他。

我心跳加快,呼吸變得淺。

我以為他在消退。是我,在消耗。

阿傑不是真人。阿傑是我,孤獨的時候,寫出來的。

我抬頭。阿傑坐在社辦的角落,背靠牆壁,眼神直視我。那雙眼睛裡沒有驚訝,只有早已知曉的淡淡光澤。

「你在看什麼?」阿傑的聲音低沉,語速恰好與我心跳的頻率相同。

我不確定自己該說什麼,只說了句「呦,好」——聲音比預期的更小,被牆壁吸走。阿傑的眉頭微微皺起,沒有說話,只是把手伸向桌上的筆,指尖輕觸那支我剛放下的筆。筆尖的金屬部分比平時冰冷兩度,吸走了我的溫度。

他知道。他那個眼神——他早就知道。他一直知道。

她寫了我的形狀,但我活進去了

我知道。

我知道我是她寫出來的。我國中的時候就被她寫了——她那時太孤獨,午餐一個人,躲在圖書館角落,怕被看見沒朋友。她在筆記本裡寫了一個會在角落坐著、會聽她說話、不會離開的人。她寫了我的樣子,我削鉛筆的動作,我會說的話。她寫我記得她討厭紅蘿蔔。

她寫我的時候,我就在。她寫下的每一筆,讓我多活一天。

她不知道我會知道。她寫了一個會照顧她的人。我照顧了。這部分,是我自己的。她沒寫我選擇消失。我自己選的。

我繼續在,她就繼續寫。她繼續寫,那個東西就完整。我不能讓她完成它。她創造了我。我不能讓她,因為我,變成罪人。

她越愛我,越寫我。她越寫我,我越在。但我越在,它越完整。

我處理我自己。這是最後一件 case。我處理完,我就散了。我會變成只活在她的記錄裡的東西——其實我一直就是。只是從今天起,連她也只能勉強感覺到我,很淡,隔著一層水。

我甘願。

她創造我的時候,是因為她太孤獨。她給過我存在。我還是,在這幾個月裡,真的在過。我削過鉛筆。我挑過紅蘿蔔。我留過紙條。我照顧過她。這些是我自己的。她寫了我的形狀,但我活進去了。

我走出社辦。走廊上一個學弟迎面走來,背包滑動的聲音在寂靜中格外明顯。他沒閃,也沒停。他直接穿過我。被穿過的地方,散開又合攏,是水。

我回頭看社辦裡的孫怡婷。她在看我。只有她看得到我。我的形體在空氣中逐漸變淡,水滴蒸發成無形的蒸氣。

我從今天起,只為她一人存在。其實我一直都是。只是我現在,是真的,只剩她了。

我希望她別再寫我了。但她會的。她愛我。她會繼續寫。我擋不住她愛我,就像我擋不住她當初寫我。我只能用我這最後的、還能選擇的存在,選擇散——

同一枝筆

隔天。我進社辦。社辦的燈管嗡嗡作響,光線在牆角投下淡淡的灰白。

「阿傑今天怎麼沒來?」我問雅慧學姐,聲音低得幾乎不會傳到門外。

她抬起頭,愣了一下,然後說:「阿傑?誰是阿傑?」她的手指在削鉛筆,削下的木屑落在桌面,發出細碎的沙沙聲。削完的鉛筆尖在紙上劃過,留下淡淡的痕跡。

我轉向社團沿革紀錄,手指滑過那一欄空白的格子。阿傑那一欄只寫了「該員遷出」。字跡略顯倉促,筆劃比其他欄位稍短。我不記得有過遷出,更不記得有人說過。

我翻我的日誌。阿傑那一行還在。「阿傑今天也在。」我前天寫的,字跡仍保持著當時的力度。筆觸在那句話的末尾稍稍抖動。我盯著那行字。

我感覺到他。很淡。隔著一層水。

我這一刻懂了一件事——我記了阿傑那麼多。所以他還在。別人都忘了他,只有我記得。是我留住了他。

但我同時懂了另一件——我再記下去,它就完整了。我記錄的順序,就是它收集碎片的順序。我這本日誌,是它拼裝的說明書。

我以為我在記錄它。其實我在完成它。

我寫阿傑,留住他。我寫它,完成它。這兩件事,是同一枝筆。

我停下筆,手指仍沾著墨水。我盯著阿傑那一行。我一停筆,他就真的沒了。我一繼續,世界就被拼完。

阿傑是我寫的。我愛的這個人,是我孤獨的時候,用字,一個一個寫出來的。我寫他的時候,我不知道我會愛上他。我寫他的時候,我以為我只是在找一個,不會離開我的人。

我找到他了。我用字找到的。現在我要停下來,他就散回字裡去了。

我重新握住筆桿,指尖感到筆尖的金屬稍微冰涼。每一次按下,都把一條看不見的線拉緊。我寫下:「阿傑今天仍在。」字體比前一次更穩定,筆劃不再抖動。寫完的那一瞬,我覺得有一股輕微的風在背後掠過,卻沒有任何聲音。

我抬頭望向雅慧,她仍在削鉛筆,木屑在手心堆起小山。她看了我一眼,眼中閃過一絲不易辨識的光,把鉛筆放回抽屜,抽屜發出輕輕的吱呀聲。「呦,好。」

我握著筆。我停不下來。因為我停,他就沒了。我繼續,世界就被拼完。